大公房產訊 12月7日,華潤置地有限公司(01109.HK)連發(fā)3條公告稱,公司分別獲授15億港元(約12.24億元)、10億元、2億美元(約12.74億元)貸款融資,貸款協(xié)議中均提到華潤集團須持有公司最低35%股權。
據悉,華潤置地作為借款人,總數15億港元的貸款融資,自提款日起計為期五年;總數10億元人民幣的貸款融資,自提款日起計為期五年;總數為2億美元的貸款融資,自提款日起計為期一年。上述貸款協(xié)議均訂明華潤集團須于華潤置地持有的最低股權百份比。
根據融資協(xié)議,華潤集團如果停止直接或間接持有最少35%公司已發(fā)行股本,或擁有委任權委任公司董事會成員,將構成控制權改變。倘發(fā)生融資協(xié)議項下的控制權改變,貸方可宣布取消提供貸款額度,同時宣布所有未償還款項連同貸款額度項下所有應計利息及其他所有公司,需于該融資協(xié)議項下支付的款項即時到期及須予償還。于公告日期,華潤集團擁有公司約59.55%的已發(fā)行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