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20日電 國務院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國家統(tǒng)計局副局長李曉超20日表示,國家統(tǒng)計局將依據經濟普查數據和相關部門資料按照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對2018年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修訂,近日將公布2018年GDP數據的修訂結果。
資料圖:工業(yè)機器人。中新社記者 佟郁 攝
20日,國新辦就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結果有關情況舉行發(fā)布會。會上,有記者提到,四經普之后,統(tǒng)計部門獲得了更加全面的統(tǒng)計數據,是否需要對2018年以及歷史的GDP統(tǒng)計數據進行修訂?
李曉超表示,根據中國現(xiàn)行國民經濟核算制度,中國的年度GDP要進行兩次核算。第一次是初步核算,每年年初都要公布上一年的GDP。第二次是對GDP的最終核實,主要是根據年度數據資料、財政決算資料和部門行政記錄等,每年年底都要對上一年初步核算數進行修訂。當遇到經濟普查年份時,還要根據經濟普查提供的更為全面和詳實的數據對當年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修訂。
李曉超介紹,按照目前的工作安排,統(tǒng)計局近日將公布2018年GDP數據的修訂結果。2018年是經濟普查年份,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涵蓋中國境內從事第二、三產業(yè)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yè)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目前,全國經濟普查工作已圓滿完成,并為GDP核算提供了范圍全面、內容豐富的基礎數據。國家統(tǒng)計局將依據經濟普查數據和相關部門資料按照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年度GDP核算方法對2018年GDP初步核算數進行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