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廣播協(xié)會記者:據報道,上個月,上海中級人民法院對臺灣“八旗文化”總編輯李延賀案作出公開宣判。請介紹判決的詳細內容。
陳斌華: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李延賀案,依法依規(guī),公開公正。宣判后,當事人當庭表示服法認罪,在法定上訴期內未提起上訴,相關判決已依法生效。至于刑期,當事人和家屬是非常清楚的。作為發(fā)言人,我本不愿公開談論具體細節(jié),民進黨當局一再炒作司法個案,誣蔑抹黑大陸司法體制,完全是別有用心的。
據我了解,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于2025年2月17日一審公開宣判,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判處李延賀有期徒刑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萬元。刑罰執(zhí)行期間,有關方面將依法保障當事人及家屬各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