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數字畫《Everydays-The First 5000 Days》。\網絡圖片
2021年3月11日,佳士得在線拍賣了一件虛擬藝術品的NFT(非同質化通證),該幅名為《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的數字畫作上架十分鐘即突破了100萬美元,最終成交價格達6934萬美元。這也使得原作者“Beeple”躋身為全球身價第三的在世藝術家,而莫奈的名作《睡蓮》在2015年拍賣時的成交價也不過5400萬美元。
NFT的全稱是Non Fungible Token,直譯為“非同質化通證”,是一種將數字商品通過區(qū)塊鏈技術來標記所有權等權益的方式,并以數字貨幣進行交易。即是說,NFT的買家實質上得到的是商品所有權證書,而外界可以通過區(qū)塊鏈追溯該商品的所有交易紀錄。
數字產權的概念在當今社會并不陌生,但一幅畫的NFT能賣出如此高的價格的確讓人吃驚。要知道,NFT的交易只是所有權證書的轉移,買家并不擁有商品的使用權。未來這幅畫仍然可以在網上隨意展示、被網民下載到自己電腦里“欣賞”,甚至被創(chuàng)作者進行修改。這些都是NFT持有者無法阻止的。
很難說這波NFT熱潮與本輪數字貨幣飆升無關。事實上,比特幣“問世”十二年來長期缺乏支付場景,大家似乎都已忘記了它的貨幣屬性,更愿意將其看做是投機性商品。前不久,馬斯克宣布特斯拉接受比特幣支付,但沒有多少人看好前景,蓋因比特幣的價格波動太大,已然失去了價值尺度的功能。
比特幣的價格不穩(wěn)定性源于自身的發(fā)行機制。最初區(qū)塊鏈的發(fā)明者“中本聰”只是想設計出一種鼓勵“挖礦”的獎勵機制,參與者運用計算機的算力解題,藉此獲得區(qū)塊上的比特幣。然而,比特幣缺乏有形資產作為抵押物,也就是沒有“價值錨”作為參照。表面上看,挖礦者也付出了勞動,即耗電又耗“礦機”,但最終得到的POW(工作量證明)毫無實質效用,且與現在的“碳中和”理念相違背。
此外,中本聰為了讓比特幣“保值”,還將挖礦上限定為2100萬個。但我們都知道,各國央行為了穩(wěn)定幣值,會根據市場需求情況選擇投放或者回收貨幣,而固定發(fā)行量反而加劇了貨幣的價格波動。
2010年5月22日,一位名叫Laszlo Hanyecz的程序員用了1萬枚比特幣在網上買了兩個披薩,這在當時被視作數字支付的標志性事件。而按照現在比特幣的價格,這兩個披薩值5.8億美元,可以買1.5萬輛Model 3標準續(xù)航版還有找。
再說回憑借畫作賺了大錢的Beeple,他在作品拍賣結束后立即將全部收益套現成了美元。接受媒體訪問時,Beeple坦言NFT的價格絕對是一個泡沫。其實有泡沫的不僅是NFT,還有背后的數字貨幣。